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
办理结果公示
(第24批)
一、信阳市浉河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20009
反映情况:信阳市浉河区长安路61号军韵花园小区,一个七八十亩左右供小区居民休闲娱乐的景观园,被私人破坏、挖掉之后盖成了私人会所和餐饮小卡,还养了大狗,晚上叫声扰民。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2014年12月,李某某从军韵花园三期开发商处购买位于20号楼南侧9512.14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面积为1263.9平方米的独立院落,并签订有买卖协议。所谓的“景观园”其实是该地块内自然地势和弃土堆成的小山丘。2015年,因大雨导致小山丘出现滑坡,李某某经与开发商协商同意后,自己出资对小山丘进行整修和植树,美化环境。现场查看,所谓的“景观园”被私人破坏、挖掉”不属实。2016年10月,李某某将自家的独立院落改建成餐饮店,并办有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该餐饮店院内养有大型犬一条,存在犬叫声扰民现象。
处理和整改情况:1.2018年6月24日,浉河区五星办事处对该餐饮店下达限期整改通知,要求其解决犬叫声扰民问题。目前,该餐饮店已将养犬转移他处。2.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环境污染行为,给群众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问责情况: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