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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

时间 : 2017年09月28日  来源 :   作者 :   浏览次数 : 322    

1、办理结婚登记条件: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无医学认定不宜结婚的疾病(因病丧失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程序:结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3、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末婚、离婚、丧偶);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双方自愿结婚。

4、当事人提交相关材料:常居户口薄、居民身份证、3张大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相关说明

婚姻登记处管辖权:涉外婚姻登记由省民政厅涉外婚姻登记处办理(咨询电话:0371—65909509);涉华侨及港澳台居民婚姻登记由信阳市民政局涉港澳台婚姻登记中心办理(咨询电话:0376—6857200);国内居民婚姻登记由各县区民政局设立的婚姻登记处(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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