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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居民办理出国护照、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时间 : 2017年10月27日  来源 : 县公安局  作者 :   浏览次数 : 397    

事项名称:《河南省居民办理出国护照、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登记指南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申请条件:无法定不批准出境的五种情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办理材料:1、年满十六周岁的居民携带身份证;2、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由监护人(父母一人)带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未成年人出生医学证明;

办理机构:罗山县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

办理地址:罗山县天湖大道十三号

办理时间:十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1、本人携带上述证件到出入境,前台受理窗口1进行预受理,随后到窗口2和4办理证件,最后到窗口5交费。交费方式有现金、刷卡、支付宝三种。

收费标准:护照首次申请160元,护照二次补发、换发180元。港澳通行证证件80元,一次签注15元、探亲签注80元。大陆证申请证件80元、签注15元、探亲签注80元。

联系电话:0376-2175019

表格下载:无,格式文本请到县公安局出入境户政大厅现场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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