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发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事项名称:核发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七条
申请条件:无
办理材料:1、驯养繁殖可行性报告;
2、申请表;
3、技术、资金、场地证明。
办理机构:罗山县行政审批中心林业窗口
办理地址:罗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到下午5:00)
办理流程:个人申请→县林业局审核→市林业局核发证书
收费标准:不收费
联系电话:0376-2190000
表格下载: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docx
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