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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益民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服务指南

时间 : 2017年11月28日  来源 : 县司法局  作者 :   浏览次数 : 323    

事项名称:法医临床鉴定服务指南
设定依据: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05年2月28日起施行)。2、《司法鉴定程序通则》2016年5月1日起施行。司法部2007年8月7日发布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部第107号今)同时废止。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申请条件:在诉讼活动中涉及工伤、交通事故等因人体损伤致残,均可在本所受理。
办理材料:1、办案机关开具的司法鉴定委托书。2被鉴定人所就诊医院病历(包括病历首页、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出院小结、影像报告单等)及出院证。3、被鉴定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所有影像片。5若是交通事故请带交通事故认定书。
办理机构:信阳益民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办理地址:罗山县人民医院门诊部七楼西(九龙大道1号)
办理时间:审核受理七个工作日,30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意见书。
办理流程:1提交司法鉴定委托书和鉴定材料。2七个工作日内审核材料(符合条件受理,不符合条件不予受理)。3签订鉴定委托并收费。4进行鉴定。5出具鉴定意见书。6送达鉴定文书。7、整理归档。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司法厅(豫发改收费[2017]20号文件执行)。其中伤残程度鉴定每例700元;后期医疗费评定每例600元;误工、护理、营养时限评定每例600元;医疗护理依赖程度评定每例600元等。
联系电话:0376-8125596
表格下载:提供办理本事项需要填写的表格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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