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居民生育登记服务指南(一孩、二孩、三孩)
事项名称:《河南省居民生育登记服务证》登记指南
设定依据:1、《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5月27日修正);
2、《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豫卫指导〔2016〕7号)。
申请条件: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我省户籍人口,以及夫妻双方或一方系在本省长期居住且持有本省《居住证》的非本省户籍人口,均可在本省办理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登记。
办理材料:1、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户口本、结婚证;2、由申请登记人自行填写的《生育登记服务表》;3、委托他人登记,应提供委托人的有效证件。
办理机构:罗山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即时办理。
办理流程:1、登记对象或委托人持有效证件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填写“生育登记服务表”一式两份,即完成登记。2、登记人需要生育服务证的,登记机关按照模板自行打印《河南省居民生育登记服务证》两联并盖章,下联交由登记对象持有。
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