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城区初中招生办法
初中实行对口片区内小学直升方式招生,罗山一中招收县第一实验小学和桑园小学毕业生,罗山二中招收南街小学、回民小学毕业生,县实验中学招收县第二实验小学、西街小学和刘台小学毕业生。各小学毕业生(在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中有该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凭原毕业学校对口初中录取通知书报名,各初中下发录取通知书前要到局基础教育股进行学籍确认。
县城初中接收对口片区小学之外的新生,需小学毕业生的父母在8月18日前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及学生小学毕业证到所属学区的公办初中登记、报名,接受学校资格审查,各初中校长根据审查情况签署审查意见,并于8月23日前携汇总后的审查资料到局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家长个人提交的材料。
各初中学校要在8月25日前张榜公示新生录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