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员转业士官接收安置
办事对象:个人
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国发[1999]27号)及河南省民政厅年度下发的《转业士官集中交接与安置工作的通知》。
办事条件:转业士官
办事程序:1.转业士官持省安置部门签发的《转业士官接收通知书》和部队开具的行政介绍信,在规定时限内到接收地安置部门办理报到,等待安置。
2.转业士官凭市(县、区)安置办开具的户籍关系证明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落户手续。
3.市(县、区)安置部门落实安置单位和实行自谋职业后,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安置手续。
所需材料:参照办事程序
受理部门:市民政局退伍办
受理时间:工作日
联系方式:0376-6366446
收费标准: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