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发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
事项名称:核发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
设立依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修正)第二十二条
申请条件:无
办理材料:1、驯养繁殖许可证或提供所经营动物合法来源证明;2、技术、资金、场地等证明材料。
办理机构:罗山县行政审批中心林业窗口
办理地址:罗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到下午5:00)
办理流程:申请→县林业局审核→市林业局核发一般保护动物证书,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经营证需报省林业厅和国家林业局批准。
收费标准:不收费
联系电话:0376-21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