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适用对象:1、只有一个子女,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2、独生子女未满18周岁。
发放标准:每人每年240元
办理程序:个人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村级初审---乡级审核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子女未满18周岁的发放奖励金
由于全面二孩生育政策实施,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独生子女不在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申报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办理地点:罗山县卫计委
咨询电话:0376--2173215